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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准确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维护市容秩序、提升执法水平,8月19日和8月27日,福田街道执法队分别在卓悦中心北广场和福民新村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准确贯彻新《条例》,市容环境更美丽”。
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为市民解读条例内容、派发宣传手册、进行场景模拟提问并提供针对性解答,增强群众认可感,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于市容执法工作的支持度。
“现在深圳可以随意摆摊设点了吗?”一看到“普法宣传”的字眼,市民张女士立即坐到咨询台前,积极询问着关于“摆摊设点”的相关事项。“不可以的。《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现场执法队队员细心解答,并拿出宣传手册,以便于张女士理解《条例》内容。
为扩大宣传范围,执法队还积极寻找普法对象,主动向大益茶商家普及广告招牌的审批流程。“我们都是同个连锁店,即使开新店,也需要审批门楣招牌吗?”“需要的,通过‘美丽深圳’公众号,‘ 便民服务-店面招牌’进行备案即可。”
通过普法行动,执法队积极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宣传氛围,调动千家万户参与市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下一步,执法队将采取“边执法边普法、边检查边宣传”的方式,将普法融入日常执法中,推进新版《条例》施行。
采写:南都记者 张馨怡 通讯员 洪沐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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